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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制度汇编(二)

作者: 时间:2024-09-14 点击数: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学管理细则


为了贯彻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我院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所有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河西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教师每学期开学初要及时填写教学进度计划,期末要有试卷分析和教学工作总结,并按时填报教学日志。教研室每年年底对每位教师的教学文件进行检查和审核,其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教学管理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组织,具体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执行。院长、副院长和教研室主任分别依据各自的岗位职责承担相应的工作和责任。

三、根据学校关于教师听课的有关规定,我院教师及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学时。所有听课要有完整的听课记录,于每学期末交办公室汇总。

四、充分发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评委员会的作用,积极配合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教学督导检查,及时听取师生的意见建议,全面准确地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督促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五、由教研室组织教学日常管理。各教研室主任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教师因病、因事需请假和调课时,应向教研室主任申请,经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办理调课手续后,再由院长批准。凡未经批准或未办理调课手续而擅自停课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教研室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研会议或组织一次公开教学,对授课教师教学的优劣得失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以使教师取长补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七、积极推进试题库建设,逐步实施考教分离。在试题库建设期间,所有课程期末考试均由教研室组织命题,并经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审阅签字后,交教务处制卷;阅卷工作由教研室统一安排,经集体阅卷和复核成绩后,由任课教师在网上提交成绩,并写出试卷分析。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学工作例会规程


教学工作例会是研究和布置教学工作的例行会议,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为保证我院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规程。

一、会议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报请院长同意后,决定会议的时间。原则上每学期开校初、期中和期末考试前各召开一次教学例会。

二、会议由本院全体教学人员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学校和

教务处有关领导或学生代表参加。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究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学工作经验等。

(二)组织论证本院专业和课程建设规划,汇报教学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通报、交流教学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三)研究解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风学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

(四)安排部署其他教学工作。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学质量评估督导试行办法


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工作是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力保证。为此,特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学院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小组,对我院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方案和计划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日常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工作。每学期对全体教师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每学年对所有教学人员的教学过程材料、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学文件的完备情况进行评估督导。

三、定期召集师生代表座谈会,征求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小组应及时通报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工作中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五、对教师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评估督导。除正常课堂教学活动外,对于其它教学活动,如实习指导、考试命题、监考、阅卷等教学工作,进行必要的评估督导。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课堂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课堂是教学活动的核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阵地。为搞好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水平,必须加强课堂管理。

一、关于课堂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高校教师资格证。

2.教师必须事先备好课,课前准备教案(含电子教案和课件)。

3.教师须使用普通话教学,表达清楚,仪容整洁,教态大方。

4.教师应按照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计划,安排教学活动。

5.讲授内容准确、科学,具有前瞻性和启发性。

6.鼓励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理念创新,教书育人,寓道德教育与教学内容之中。

二、教学管理

1.教师应在每次上课前清查学生人数,了解学生到课情况;班长或学习委员要在教室日志中如实记录每节课的教学内容和进度,连同班级考勤表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前报办公室审核登记。

2.学生有权向任课教师、班主任和学院领导反映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学院领导有责任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向同学通报调查处理结果。

3.任课教师要认真倾听学生意见,切实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学院每年年底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并邀请学生代表参加,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教学工作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学质量评估试行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是日常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评教。学生根据“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的各项内容,以无记名方式,对本学期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优缺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学院每年年底(11月底)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并邀请学生代表参加,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教学工作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三、成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小组,对本院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方案、教学计划等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小组每学期对全体教师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每学年对所有教学人员的教学过程材料、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学文件的完备情况进行评估督导。

五、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小组可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师生代表座谈会,征求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和反馈给教师本人。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六、对教师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评估督导。除正常课堂教学活动外,对于其它教学活动,如实习指导、考试命题、监考、阅卷等教学工作,进行必要的评估督导。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考试管理与考风考纪暂行规定


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部分,也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成效的重要手段与途径。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试纪律,不断提高考试管理水平,促进本院学风考风根本好转和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在遵照执行《河西学院考试规则》的同时,特作如下规定。

一、试题命制

1.试题一般由各任课教师命制,统考和抽考课程根据学校安排执行。凡被列为闭卷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在综合考虑课程难度和学生掌握情况的前提下,本着分量适中、难易适度、覆盖面广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标准格式完成两套试题,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后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交教务处制卷。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考试内容和相关信息。

2.试题命制采用学校统一的题头和制式。试题左侧要有密封线,线外要有规范的填写学生班次、学号、姓名等内容的空白处。

3.命题须注意题型的多样性和覆盖面,试题要符合学生实际,有利于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状况;试题内容和要求应规范清晰,避免命制意旨不清、容易发生歧义的考题。

4.同一科目试题原则上要每年更新,每份试题与前三年考题的重复率不超过30%。

5.实践考核

(1)实验考核是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及制订出的相应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实验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写出考核分析报告。重点要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情况予以评价分析,总结成效与不足,制定改进措施等。

(3)实习考核

严格执行实习工作的考核制度。评价学生实习的全过程,要求评价准确、公平、客观反映实习的各个方面。

二、考试组织与监考

1.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巡视检查考试工作。办公室要提前做好考场安排,保证考试顺利进行;30人以下的考场设主考、监考各一人,30人以上的考场须有3名监考人员。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按学号将所有试卷收回,认真核对考生人数和试卷,做好考场情况记录,由主、监考教师分别签名确认与试卷一起装入试卷袋,然后密封交办公室。评卷结束后,要及时登录、报送学生成绩。

2.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宣传动员,每次期中和期末考试的第一场考试前,由监考教师向学生重申考试纪律,提醒学生独立思考,诚信答卷,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3.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警告有作弊企图的学生,尽量避免作弊行为的发生。对考试作弊的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1)监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考场情况报告单、考场规则等考试资料。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督促学生按学号就座。在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

(2)监考教师要准时参加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两位(或三位)监考教师应分别站在教室前后。在考场不得看书、看报、谈笑,如带有手机应调整在关闭状态,以免影响学生考试。

(3)学生必须在考试前十五分钟凭学生证进入考场,将学生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无学生证者,不得参加考试,答卷无效。开考后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取消其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以后方准交卷出场,试卷不得携带出考场。

4.每次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和教研室要对所承担的考试科目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考试方法,提高命题质量。

三、试卷评阅与装订

以教研室为单位,采取流水作业方式,统一组织阅卷。阅卷要使用红色笔种。相关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体阅卷,不允许一人评阅一门试卷或将试卷带离评卷点批阅。评卷完毕,要在相应的位置签名。经集体阅卷和复核成绩后,由任课教师在网上提交成绩,并写出试卷分析。

试卷按照统一制式装订,使用统一封面,填写考试名称、考试班级、考试时间和任课教师等内容;装订时留出学生姓名和学号,以便查阅。经装订的每本试卷应在扉页附成绩单、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试题分析、课程要求、考场记录单等,字迹要工整清楚。

试卷装订后,由办公室登记并统一保存,试卷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毕业论文撰写规定

(二〇一八年三月修订)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教学计划规定的综合性实践课程,它是一次从学校学习过渡到独立工作的“实战演习”,是学校通向社会的桥梁。因此,毕业论文对实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完成,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参照《河西学院毕业论文写作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的目的和任务

(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通过毕业论文的实践,深入钻研本专业某一方面的问题,灵活运用并加深拓宽已学理论知识。

(三)对学生进行一次职业基本技能训练。如查阅和综合分析各种文献资料、阅读专业外语资料的能力等。

(四)对学生进行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培养严谨求实、一丝不苟的科学精神以及团结协作的作风。

二、组织管理和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宏观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安排、进度检查、经费使用,组织学生(推荐和随机任选)进行校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编印《河西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举办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展览或报告会,积极推荐和介绍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设计)和科技成果。

(二)学院职责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学校教务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学院其他领导和各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当年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符合本专业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审定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2.配备治学严谨、认真负责、有一定研究能力的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为学生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3.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并督导按时完成;组织院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做好学校优秀论文(设计)的推荐工作等。

4.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答辩后,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整理归档保存;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5.认真总结和评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反思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6.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个过程中,教育学生追求文明,爱护图书资料和实验室设备等公共财物,注意节俭,保证安全,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正常进行。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应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也可聘请校外相关专业领域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可试行双导师制。

2、每位教师每学年指导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2名,指导教师不足的可适当扩大,但不得超过15名。

3、论文指导教师职责如下:

(1)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提出明确要求,介绍与选题有关的科研动态资料,帮助学生掌握文献检索的程序和方法。要求学生作好文献索引目录,撰写文献综述,指导学生拟定论文提纲等。

(2)指导教师应在撰写论文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循循善诱,一丝不苟地对学生进行启发与指导,启迪学生深入思考,引导学生观察探讨新事物、发现分析新问题,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树立刻苦钻研、踏实严谨的优良作风。

(3)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及时调整与完善研究计划,以确保如期完成毕业论文。

(4)论文初稿写出以后,指导教师应当指导论文的修改定稿和总结工作。在论文格式、文字表述、标点符号、中外文摘要、参考资料的附录和注释等方面,都应符合基本学术规范和要求。

(5)指导教师应仔细审阅学生论文,并写出评语,按五级分制评定成绩。

(6)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充分讨论毕业论文(设计)的结果或论点,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方案,严格按照《河西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与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严把论文(设计)质量关,杜绝论文(设计)抄袭、剽窃现象。

(7)教师指导论文情况列入对教师的业务考核。凡不能履行论文指导职责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毕业论文的工作环节

(一)选题

1、毕业论文的选题应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2、选题应尽量结合教师本人或教研室的科研方向,保持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体现指导教师及本教研室科研工作的优势和特色。

3、选题要有一定的深度、难度、专业性、典型性。课题要紧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反映本专业的主要内容。能综合运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掌握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4、选题要考虑学生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独立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

5、选题可根据专业特点,应尽量结合试验、实习、教育教学和社会调查等实践领域,上述环节完成的比例不低于50%;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应用价值,力求探讨并解决某一领域的实际问题。

6、毕业论文题目采取指导教师命题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方式,但全部题目均需经教研室统一审定,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7、各专业每年所出选题的总数应多于所指导学生人数的30%以上,便于学生选择。教研室要为学生作必要的选题指导,根据学生的情况和教师的指导力量合理安排课题。

8、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必须于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前四周确定,经审核后向学生公布,以便学生有充分时间进行酝酿与准备。

9、学生在选定题目后,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题目,须经指导教师和教研室主任同意,并报主管副院长审核。

10、毕业论文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制定详细的指导计划,并认真及时地对学生予以指导,包括介绍与论文题目有关的科研动态及参考书目和文献,指导学生系统查阅参考资料,确定毕业论文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写作大纲、框架等。完成《河西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题目审批表》和《河西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任务书》,对学生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11、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写出毕业论文任务书,学生应独立完成所要求的全部任务。毕业论文一人一题,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二)开题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是本科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保证论文(设计)质量的一种集体把关形式。它有助于本科生做好论文(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助于本科生较好地了解课题中应注意处理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助于加强本学科的学术交流。

2.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设计)总构想,篇幅不必过大,应包含选题缘由、文献研究、计划研究的问题、研究方法、研究框架和研究进度等几个部分。

3.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在第八学期进行,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制定研究方案,撰写论文提纲,并在3月初前完成《河西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

4.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论文(设计)开题的学生应根据审阅意见,进行认真调研、查阅文献和充分准备,在条件成熟时重新开题,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

5.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能再随意更改题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题目时,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改题,并在一个月内重新开题。

(三)撰写

1.撰写

(1)要求学生运用所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所选定的某个理论或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初步掌握选择科研题目、查阅相关资料、拟定研究方案、撰写论文等方面的方法和本领。学生必须在扎实阅读、调查、实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将研究成果写成观点明确科学、论据切实充分、语言简明流畅、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符合一般科研论文的规范体式的论文。

(2)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并附3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和3—5个关键词。

(3)毕业论文必须按统一格式打印,整齐清楚,装订成册。

(四)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是全面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前期、中期工作,了解进展情况,重新审视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找出差距与不足,进一步修订论文后期工作,调整充实论文内容,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扎实进行。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在第八学期初进行,学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情况,在4月初前完成《河西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报告》。中期报告是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总结,篇幅不必过大,应包含研究内容及进度,已完成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叙述)、存在的困难及解决方案、后期拟完成工作及进度安排等几个部分。未通过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学生应根据检查意见,进行认真调研、分析和充分准备,在条件成熟时重新开题,方可继续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五)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检测

1.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检测基于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检测内容为正文部分,要求查重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2.学院成立毕业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检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向学生和指导教师及时说明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检测工作的具体安排及检测结果。

3.指导教师要及时掌握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检测结果,强调毕业论文(设计)纪律,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4.对于出现疑似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按教务处要求提交校级鉴定小组鉴定。

(六)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实行教研室、学院和学校三级答辩制度。答辩委员会分教研室(小组)答辩委员会、学院答辩委员会和学校答辩委员会。所有学生都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答辩合格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正常毕业。

2.教研室答辩委员会一般在教研室基础上,由毕业论文(设计)研究方向相近的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和秘书各1人,由3至5人组成,负责本小组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3.学院答辩委员会由5-9人组成,设主任和秘书各1人。学院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各教研室答辩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随机抽查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低于当年毕业学生的15%)以及教研室答辩不合格经修改后同意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

4.学校答辩委员会由学校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各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或随机抽查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其中随机抽查答辩比例不低于当年毕业学生的5%。

5.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首先由指导教师评阅,给出初步评分及评阅意见,明确是否同意参加教研室答辩并交教研室答辩小组组长。在答辩前,指导教师向教研室答辩小组介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全面审查和考核。对没有按基本要求完成任务或有重大错误而达不到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者不准参加答辩。

6.毕业论文(设计)由答辩秘书在答辩前送交参加答辩的评阅人,各评阅人要认真阅读审查,在答辩结束后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答辩情况给出评语和答辩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院级或校级答辩委员会组织的答辩。

7.答辩按照事先确定的程序进行,一般应控制在15分钟内完成。答辩开始后,学生首先自述课题的研究背景和目的,研究的主要内容或设计的主要特点,分析计算或论证的主要依据及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设计论证中的体会、见解和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等。本人自述一般不超过5分钟。答辩委员会成员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审查情况对学生进行提问,一般不超过10分钟。

8.学生在答辩过程中要衣着整齐、谦虚谨慎、严谨认真,自述应清楚流畅;回答问题要重点突出,论据充分,说理明白;对不清楚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对没有听清楚的问题可以提请解释。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提问内容,一般应围绕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及学过的主要课程进行,着重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9.答辩委员会在全面审查毕业论文(设计)和参阅指导教师评语的基础上,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和答辩时学生所反映的综合水平,依据《河西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写出答辩评语,并通过记名打分方式评定答辩成绩(取均值)。

10.教研室答辩结束后,获得优秀成绩的学生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院答辩程序与教研室答辩相同。如答辩不符合优秀标准,学院答辩委员将取消优秀成绩;教研室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根据不合格理由限期修改或重写,然后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合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按不合格处理。

11.经学院答辩获得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可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论文答辩,推荐数量一般控制在本院当年答辩论文(设计)总数的5%以内;同时,学校按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参加校级答辩。

12.答辩委员会秘书要在《河西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中详细记录答辩委员的提问和学生回答的情况,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资料存档。

(七)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与不合格五级评定。在一个自然班内,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档的比例一般应为1:2:4:3(包含不及格的比例)。

2.成绩评定可采用综合评定方法:论文成绩占60%,答辩中学生自述的成绩和答辩成绩占40%。

3.因故未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或因态度不认真、工作不努力未完成毕业论文最低要求的学生,或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毕业论文成绩直接确定为不合格。还应该报学校相关部分给予相应处分。

4.参加学院答辩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可视情况要求学生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可在1周后(含1周)申请二次答辩。参加学校答辩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者,论文完成人须跟随下届毕业生进行答辩,其间学校不再组织答辩。

5.论文(设计)中有明显科学性错误或逻辑性错误者,直接定为不及格。

6.剽窃、抄袭他人成果,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外,还应该报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7.毕业论文成绩应由院上统一汇总公布。

四、毕业论文的评分标准

(一)优秀标准(90分以上)

1.按课题要求独立地完成全部工作。

2.研究合理、可行,在某些方面有独到见解和有创新。

3.对论文中涉及的基础知识和理论问题,自述概念清楚,无错误;答辩过程中,回答问题正确全面、论证严密,思路敏捷,态度认真。

4.通过答辩表明学生完成课题有独到见解,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良好标准(80-89分)

1.按课题要求独立地完成全部工作。

2.研究合理、可行,有一定的独到见解。

3.对论文中涉及的基础知识和理论问题,自述概念清楚,基本无错误;答辩过程中,回答问题正确全面、态度认真。

4.通过答辩表明学生能独立完成课题任务,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中等标准(70-79分)

1.按课题要求基本上独立地完成全部工作。

2.研究内容合理、可行。

3.对论文中涉及的基础知识和理论问题,自述概念基本清楚,答辩过程中,经提示能正确回答。

4.通过答辩表明学生在完成课题任务过程中具有初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及格标准(60-69分)

1.按课题要求基本上完成全部工作。

2.研究内容方案可行,结构合理。

3.能基本掌握研究方法。

4.对论文中涉及的基本知识和理论问题,自述较清楚,答辩过程中,经提示能回答主要问题。

5.通过答辩表明学生在完成课题中,基本上受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训练。

(五)不及格标准(60分以下)

1.没有按任务书的规定完成论文或设计任务。

2.研究内容不合理,有严重的原则性错误。

3.设计时不加消化地照搬照抄,基础知识和技能欠缺。

4.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存在严重学风问题。

5.答辩时自述不清楚,回答问题错误较多,或多数问题不能回答。

五、论文抽检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甘肃省教育厅负责省内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

1.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2.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3.省教育厅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4.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组织管理

(一)本院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主要工作有毕业论文时间安排、指导教师配备、论文进展情况检查;组织全院范围内的答辩,推荐优秀论文等。

(二)毕业论文登记表、成绩考核表、毕业论文归档及成绩填报由教学秘书负责,后勤保障事宜由院办公室负责。

(三)答辩结束后,教学秘书将优秀毕业论文及优秀论文登记表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将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送教务处学籍科。其余材料由教学秘书装订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