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西学院与宓詠教授协商签署的《河西学院接受捐赠协议书(信息化建设专项)》要求,为做好“詠仪奖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激励学生积极学习信息技术,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河西学院“詠仪奖学金”管理及评选办法。
一、“詠仪奖学金”经费来源及奖励金额
1.经费来源
宓詠教授捐款20万元,每年从中提取利息1万元(不足部分学校配齐),学校再配套1万元,总额2万元,用于评定该项奖学金。
2.名额及奖励金额
“詠仪奖学金”每年全校推荐评选5人,每人奖金4000元。
二、“詠仪奖学金”管理
“詠仪奖学金”纳入河西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詠仪奖学金”评审工作;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詠仪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詠仪奖学金”评选工作;辅导员、班主任为“詠仪奖学金”评选工作责任主体,具体开展班级(或年级)“詠仪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詠仪奖学金”奖励范围和申请条件
1.奖励范围
河西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在信息技术专业学习和推广应用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2.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参评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40%以内,无不及格课程;
(3)有良好的信息化素养,在信息技术专业学习、学术研究、信息化应用成果推广转化、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詠仪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1.学生根据评审条件及本人成绩,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提出初步获奖学金学生名单,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名单,按要求填写有关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3.学生工作部(处)会同信息技术中心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定并表彰。
4.“詠仪奖学金”与其它奖学金同时组织评定;
5.申请“詠仪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2018年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