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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学院“詠仪奖学金”管理及评选办法

作者: 时间:2018-09-01 点击数:

根据河西学院与宓詠教授协商签署的《河西学院接受捐赠协议书(信息化建设专项)》要求,为做好詠仪奖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激励学生积极学习信息技术,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河西学院詠仪奖学金管理及评选办法。

一、詠仪奖学金经费来源及奖励金额

1.经费来源

宓詠教授捐款20万元,每年从中提取利息1万元(不足部分学校配齐),学校再配套1万元,总额2万元,用于评定该项奖学金。

2.名额及奖励金额

詠仪奖学金每年全校推荐评选5人,每人奖金4000元。

二、詠仪奖学金管理

詠仪奖学金纳入河西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詠仪奖学金评审工作;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詠仪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詠仪奖学金评选工作;辅导员、班主任为詠仪奖学金评选工作责任主体,具体开展班级(或年级)詠仪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詠仪奖学金奖励范围和申请条件

1.奖励范围

河西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在信息技术专业学习和推广应用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2.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参评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40%以内,无不及格课程;

3)有良好的信息化素养,在信息技术专业学习、学术研究、信息化应用成果推广转化、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詠仪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1.学生根据评审条件及本人成绩,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提出初步获奖学金学生名单,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名单,按要求填写有关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3.学生工作部()会同信息技术中心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定并表彰。

4詠仪奖学金与其它奖学金同时组织评定;

5.申请詠仪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2018年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