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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制度汇编(一)

作者: 时间:2018-11-15 点击数: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指导下属党支部的工作。

四、全面负责本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本院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院的工会小组、团总支、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七、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全院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八、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九、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研究安排总支工作,并将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检查总支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三、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抓好总支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五、支持行政、工、青、妇各级组织大胆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六、检查指导教工支部、学生支部工作。

七、保证、监督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一、按照《团章》规定,协助党总支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院党总支的得力助手。

二、指导各班团支部开展日常工作,健全团内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提出团总支制度和专项工作计划,进行年终和专项工作总结。

四、负责全院团员的团籍复审、管理教育、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移等团内业务工作。

五、经常举办具有本专业特点的文娱活动,丰富团员青年课余文化生活。

六、组织好团员青年的社会实践活动。

七、协助院党政领导做好学生管理日常工作,检查常规管理情况并认真记载,承担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相关工作。

八、指导好学生分会工作。

九、做好团员素质拓展认证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发挥学院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促进学院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特制订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为学院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院长、副院长;有时也可根据会议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其他参加人员。

三、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区别不同事项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学院院长主持。

四、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重要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与会人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参与决策,实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五、党政联席会议会议讨论、决策的内容:

1.本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

2.本学院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

3.本学院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实训室建设等。

4.本学院人事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惩、招生、毕业等事项。

5.本学院年度经费使用、大宗资金(1000元以上)使用、收入分配等。

六、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会议有效;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党政联席会议分别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办公室主任课裂隙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八、党政联席会议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应根据决定的内容,或向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或向学院群众通报。

九、所有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需保密的内容,应注意保密。

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要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一、全面主持和领导本院行政、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贯彻执行学校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领导制订和落实本院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师资培养等工作规划和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全院教职工的业绩考核、职称晋级、奖惩和津贴分配。

四、召集院务会议和全院教职工会议,研究解决本院行政、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等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组织全院大型学术报告和学术会议,负责本院对外交流活动。

五、督促和检查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开展工作,保证本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配合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学生管理和治安安全工作。

七、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八、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教学(含成人教育)和科研管理工作。

二、协助院长制(修)订本院教学、科研、师资培养和实验室建设规划。

三、组织制(修)订本院各专业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教材选订、组织考试和阅卷工作,布置教学任务,核实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

四、组织制(修)订和落实本院各专业实验、实践教学、专业考察计划,组织安排学生实习和实验,抓好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

五、负责本院教学日常管理,组织教师听课和教学检查及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工作,组织教学研讨,积极开展教学经验交流,反馈教学意见。

六、参与对教师培训、业绩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七、督促、检查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定期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安排、落实学校下达本院的其他教学任务,组织协调各教研室及实验室、文物室的工作。

八、完成院长分配的其他工作。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当好参谋、协调工作、做好服务。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在院党政领导下,处理教学、行政、党建和学生管理等具体事务,当好领导的参谋。

二、主持办公室工作,做好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常规管理。

三、参加院务会议,负责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报送工作。

四、负责学校来文及职能部门文件的处理、传递、督办、反馈,文件资料的搜集、管理,报刊杂志以及有关资料的订购和管理,宣传报道和学院主页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做好各类会议准备、会议记录工作。

六、协助院领导做好招生(含成教)宣传、报名等组织工作,负责校内外的工作联络,做好来信、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考勤和年度考核有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协助院长做好岗位津贴的核算发放工作。

八、负责印章和学院国有资产及一般行政设备、物资的管理及档案管理、经费预算和报销工作。

九、督办全院教学、科研、师资、学生管理等项具体工作,做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安排,协助院领导做好治安安全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协助副院长做好本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及时下达教学任务,收集、整理教学文件。

二、协助副院长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及经验交流活动,为教学改革提供调查研究资料。

三、负责教学管理文件(包括教学规章制度、教师教学日志和教学进度计划、试卷、实验报告等)和教学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科研管理文件和教师教学、科研项目的征集、申报、中期检查、验收,科研成果统计、归档等工作。

五、负责本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核算及学生考勤和学籍审核工作。

六、负责学院课程调度、考试安排、教材订购及各类等级考试的报送工作。

七、做好实习计划、实习总结报告、毕业论文及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学生成绩单的收集、汇总和任课教师成绩录入后的审核工作。

八、及时将有关教学管理信息(如节假日放假、调课、教室调整、教材领用、考试等)通知到有关教师和班级,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九、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应大学生各个阶段特点的思想教育活动。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下,组织好新生入学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及学生在学期间各环节的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安排好课余生活。

二、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相关文件精神,对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及对学生其他奖惩工作提出初步方案和意见建议。

三、做好全院各班综合考评工作,为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和优秀班主任等评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提供全面准确的材料。

四、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及各团支部、班委会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鼓励和引导要求进步的优秀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作好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

五、指导本院学生社团的各项工作,指导班级开展各种课外活动,结合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帮助他们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培养健康的人格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六、负责指导学生全程化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加强信息化及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做好毕业生求职指导、就业推荐、就业率统计及毕业生跟踪调研工作。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班主任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规定。指导本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协助学院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作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班主任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心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深入、扎实,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三、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和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互助友爱和团结协作教育,形成良好的学风和班风。

四、与任课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掌握学生学习和考勤情况,审批学生三天以内的请假。

六、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培养班干部工作能力,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督促学生定期召开团支部、班委会干部会议,研究班级工作。

七、组织团支部、班委会做好每学期的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和学生贷款申报、临时困难补助的评定工作。毕业班班主任应参加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了解学生困难,及时向学院领导和主管部门反映问题。督促检查学生搞好宿舍环境卫生,及时检查和掌握学生出勤情况。

九、及时处理本班突发事件或其它异常情况,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通报学生情况,请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工作。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职工考勤和请假管理暂行规定

 

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课(班),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除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能由他人代办请假手续。

二、教职工请假三天以内者,由院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由院长、书记会签批准。其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须经教研室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同意,并做好调课安排后,交院长和书记会签;请假七天以上者,教师经院长、教务处签字后,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其它人员由院长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各类人员请假时,须妥善安排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上课(班)者,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三、办公室主任要如实上报教职工考勤情况,对擅自离校或去向不明的教职工,要及时向院长汇报,并按程序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四、教工假满后应及时向院长销假。

六、教职工的各类请假,在年度考核和津贴分配时,一律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职工会议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心,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职工会议包括全院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教学工作例会、学生管理工作会议、班主任工作会议、迎新大会、年终总结大会和其它临时性会议。

二、根据会议议程和领导安排,办公室应及时向每一位参会人员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及应准备事宜等。

三、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

四、所有教职工须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和无故缺席。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院领导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