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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河西学院教育实习工作规程(试行)

作者: 时间:2018-09-01 点击数:

· 发布日期:2017-03-09    作者:教务处浏览量:437    字号:[   ]

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综合性实践必修课程,是学生将自己所学知识、技能、综合能力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职业社会化的重要手段,是初步培养学生具有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全面检查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加强我校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一、教育实习目的 

教育实习目的在于使学生把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初步获得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学生从事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教育实习的内容与要求 

(一)教学工作实习

内容: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相关课程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开展课程教学大纲研究、教材研究、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说课、上课、评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课程考核等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

要求:实习期间,每位实习生必须坚持互相听课并参加教学评议,每人听课平均每周不少于3节,鼓励实习生在听课之后尽可能组织教学评议。在实习期,实习生课堂教学平均每周不少于3节(总学时不得少于50节)。实习生正式授课前,应在指导教师主持下完成说课和试讲,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能上课。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根据具体的学科特点和授课内容可制作相应课时的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

(二)班级管理见习

内容:根据具体的实习学校环境、地域环境以及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特点,做好班级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的学习方法辅导和学习常规管理工作,开展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班级活动。

要求:实习生在原班主任指导下,强化育人意识,从事一个班的班级管理工作,按照《河西学院学生班级管理见习规定》(见附件1)中的具体要求开展班级管理见习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

(三)调查研究

内容:每位实习生在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的同时,应根据学校拟定的教育实习参考题目或自己拟定题目(经指导教师审批同意),开展专题调查活动,了解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现状,研究与工作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要求:实习期间每位实习生必须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调查研究报告。

三、教育实习的时间与方式 

依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和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教育实习时间安排在第六(春学期)或第七学期(秋学期),实习时间为一学期。教育实习形式主要采用小分队实习模式,以实习学校具体开设课程教学需求为依据,原则上每个实习学校小分队规模控制在5~10人之间。

为确保教育实习质量,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单独或无法编排小分队的情况下进行散点实习,确因特殊情况需进行散点实习者,由实习生个人提出申请(经学生家长签字同意),并提供实习学校接收该生进行教育实习的正式公文函件,经学生班主任和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审核批准,学生方可进行散点实习。

四、教育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各学院、教务处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做好教育实习的各项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审定每期教育实习计划,审核教育实习经费预算及报销,督导检查各学院教育实习点的建设与实习工作情况以及学校年度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及表彰。

学院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教育实习工作,包括:执行学校关于实践教学的相关规定;规划教育实习基地建设,加强与实习学校的沟通和交流;制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生的实习组织和思想教育工作;检查教育实习工作,解决实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审定实习生的教育实习成绩;做好本单位教育实习的全面总结等工作。

(一)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实习指导教师是学生教育实习的具体组织者和管理者,直接关系到教育实习的质量。我校所有师范类专业的专任教师都有担任教育实习指导工作的义务,每年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报教务处备案。

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是在我校相关学院和实习学校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执行实习计划,指导实习生的教学、班级管理见习、调查研究以及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实习生的组织工作和职业定向教育。与实习学校领导和教师密切配合,及时发现解决教育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实习工作经验,以作为我校进一步完善教育实习工作的依据。积极协调,能为我校实习基地建设创造良好条件。按照实习具体要求做好指导教师日志的填写。实习指导教师须全程专职进行指导,原则上不得承担校内理论课和实验教学任务。实习期间,指导教师须坚守工作岗位,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须向教务处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离岗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实习期间请假超过10天,按实际请假天数按比例衰减其工作量。

(二)学生实习要求

1.实习生应清楚认识到自己既是学生又是教师的双重角色,既要按照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示范,又要虚心向实习学校教师学习,当好学生。

2.深入钻研课程教学大纲,领会教材内容,认真调查研究,虚心学习他人的教学工作经验,精心备课,反复试讲,熟悉课堂教学的基本环节。

3.深入学生班级,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助原班主任教师开展学生管理和第二课堂活动,做好学生的学业辅导工作。

4.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仪表端庄,言行举止得体。严禁抽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5.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时,三天之内(含三天)需经实习指导教师批准;五天之内(含五天)须报实习生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五天以上须报教务处批准。学生请假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实习成绩作不合格处理。

五、教育实习的工作步骤 

(一)实习前的准备

1.各学院教师教育专业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做到五落实:落实实习地区和实习学校,落实实习指导教师,落实每个实习学校实习生人数(包括男、女生人数和各专业人数),落实实习生的生活保障,落实实习学校的教学实习任务。

2.针对实习学校的教学内容和进度,实习生准备相关教材和教学资料。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每位实习生须过三关:备课关、编写教案关、试讲评议关。各学院要对实习生的学习成绩和教师职业技能等进行综合审核,尚不具备实习条件者,不准安排其参加教育实习。

3.做好实习动员工作,向实习生宣布实习计划,组织学习教育实习有关规定。

(二)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主要涉及见习、实习、调查研究和实习总结等环节。

(三)巩固实习成果

实习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师生对教育实习工作进行全面的交流与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收集整理实习生在教育实习中的优秀教案、典型材料、先进事迹、调查报告等;针对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反映出的具体问题及获得的反馈信息,进行交流、反思和总结,从而不断加强和改进教育实习工作。

六、教育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 

(一)教育实习成绩必须严格按照评定标准,根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即完成实习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实行百分制、等级制两级评定。在教育实习初始评定阶段(含教学、班级管理和调查研究等)以百分制评定(累计评定),之后将百分制评定转化为等级评定。

(二)教育实习成绩的组成

教育实习初始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学工作占60%,班级管理工作见习占30%,调查研究、组织参加实习学校的各项活动等占10%。

每位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开展上述三项实习工作,否则按不合格评定。等级分为五级: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各等级参考比例为2:3:3:2(含不及格)。

(三)成绩评定程序

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的一般程序:依据实习生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由实习双方指导教师按照实习成绩评定标准及成绩组成进行评议,经实习学校领导小组审查、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核准备案。

(四)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办法(见附件2)。

七、教育实习总结及表彰 

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及时做好教育实习总结工作。通过工作总结,调整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改进实习工作,提高实习质量。按照《河西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做好先进集体、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管理人员的推荐工作,报学校表彰奖励。

八、实习经费管理 

教育实习经费每年由学校列为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实习单位实习指导费、每位学生的生活补助或适当的车费补贴、指导教师的差旅费及补助等(见《河西学院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九、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